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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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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4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5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周本余先生、林行先生、曾玉红女士、刘梅娟女士。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具体如下: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一)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二)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5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方案 1、发行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3、注册发行规模:总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最终发行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4、发行时间及期限:本次拟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获准发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等最终确定,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符合要求的不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 5、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为准; 8、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支出、项目建设、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增信措施、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决定聘请或更换参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负责制作、修订、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发行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7、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发行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6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含本数)。 4、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6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5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尚没有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及《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以及《回购指引》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6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5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余额不足以回购100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经股东会授权后,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可回购股数约为6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2、若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可回购股数约为5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84,526.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89,565.48万元,流动资产为386,719.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2,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9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3.10%,占比均较小。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含)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尚没有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和注销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与股份回购并注销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7、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他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事项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288号,亿帆医药鑫富科技产业园 行政楼会议室 (导航位置:亿帆医药鑫富科技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中议案2 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06月06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迎江寺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51-62672019、0551-62652019 联系邮箱:lilei@yifanyy.com 联系传真:0551-66100530 邮编:230601 (六)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9”,投票简称为“亿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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