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根据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全国产能布局并落实“大交通”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旷达”)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重庆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旷达”)。 重庆旷达计划开展的业务包括:汽车座椅面套及内饰件的复合加工、生产制造与销售以及内饰材料的本地化应用与定制化服务。 近日,重庆旷达已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株洲旷达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旷达,并同步启动生产基地建设。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旷达以现金出资,并持有重庆旷达 100%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杭新华; 5、成立日期:2026年05月2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KE78BC45; 7、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青凤高科创新孵化中心项目二期2层106号青凤科创城;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绣花加工;皮革制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此次在重庆设立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是公司落实“大交通”战略、完善全国产能版图的关键落子,旨在通过区域化配套服务实现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与横向协同。紧跟西部汽车产业爆发势能,与当地汽车主机厂、座椅厂深度合作联动,通过“近距离、贴近式”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强化产业链协同,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盈利水平,打造内循环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大交通”内饰领域的市场地位。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从战略布局、资源整合等多维度为公司赋能,通过在西部汽车重镇的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内饰复合面料及面套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升级与持续突破。本次设立重庆旷达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后,该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重庆旷达作为新设立的异地子公司,其经营管理团队在统筹协调跨区域运营、落实集团化管理要求以及适应当地市场化机制等方面,需要一定的适配磨合周期,存在一定的管理挑战;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格局等变化也可能对本次投资的收益造成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