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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
|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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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山东意吉希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吉希”)在该行于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6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意吉希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意吉希基本情况 ■ 注: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和净资产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意吉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受信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解除担保的情况说明 2026年5月,公司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的书面通知,公司为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5646Z-24-033D1)的担保合同对应《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已全部结清,保证合同终止,公司为此事项提供的担保责任解除。2026年5月,公司收到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支行的书面通知,公司为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2025年120101池法授最高保字第BY001号)的担保合同对应《资产池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已全部结清,保证合同终止,公司为此事项提供的担保责任解除。2026年5月,公司收到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支行的书面通知,公司为金源(山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2025年120101池法授最高保字第JY001号)的担保合同对应《资产池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已全部结清,保证合同终止,公司为此事项提供的担保责任解除。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7,5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00,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82%、88.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部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融资等需要,委托外部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保证责任,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或其指定的法人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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