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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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15:30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4人,代表股份1,700,187,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6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72,284,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05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07人,代表股份127,903,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5%。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1人,代表股份128,128,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1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6,397,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3,159,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弃权631,1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38,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18%;反对3,159,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6%;弃权631,1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6%。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6,54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5%;反对3,248,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1%;弃权397,7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481,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38%;反对3,248,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57%;弃权397,7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5%。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6,367,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3%;反对3,154,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6%;弃权665,4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0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84%;反对3,154,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22%;弃权665,4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4%。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6,372,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6%;反对3,359,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6%;弃权454,9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13,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26%;反对3,359,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23%;弃权454,9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1%。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6,33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7%;反对3,33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514,4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280,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66%;反对3,33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9%;弃权514,4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贾潇寒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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