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库存股时限等因素,同意公司变更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已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6,817,900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对应回购成交总金额为77,361,736.2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减少公司总股本6,817,9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817,90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1、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1)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5号 (2)联系人:刘春贤 (3)联系电话:0591-87664003 (4)传真号码:0591-87664003 (5)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