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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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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ST冀凯 公告编号:2026-022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418号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帆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0,031,1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0,000,000股的67.656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736,9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99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7,294,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557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共1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346,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9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9,584,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9%;反对43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6%;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00,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19%;反对4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15%;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29,584,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9%;反对43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00,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19%;反对4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5%;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29,570,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反对41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88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1%;反对4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29%;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9,580,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0%;反对44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8%;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895,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69%;反对4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96%;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5、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冯帆、孙波、田季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29,026,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5%;反对45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88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72%;反对4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93%;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康、肖秀君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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