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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0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6-021 900947 |振华B股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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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 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5月28日~2026年5月27日),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93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如果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8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8)、《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振华重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0)。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5年9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2、截至2026年5月27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为11,791,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38%,购买的最高价为5.36元/股、最低价为4.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995,850.72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回购实际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6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1,791,762股,后续公司将依法依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1,791,762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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