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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3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调整内部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独立董事仍为3名),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5月修订)》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出具的提名函,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提名周祎先生、邓伟军先生、方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亚迪提名李黔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拟选举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4.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周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邓伟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0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方轶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0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向锐先生、陈剑先生、何政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向锐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剑先生、何政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陈剑先生、何政伟先生均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5.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向锐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0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何政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关联董事邓伟军先生及关联董事方轶先生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祎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工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处工程师;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沃联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四川盛研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盛泽鑫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盛印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旭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周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周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伟军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盛新锂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珠海盛泽鑫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盛熠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胜源企业有限公司董事、盛睿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新锂能(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邓伟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9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伟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邓伟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轶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商周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采购部长;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主管、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兼任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四川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珠海盛泽鑫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方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8,2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轶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方轶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黔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黔先生于199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6年7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黔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投资处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弗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李黔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黔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比亚迪担任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投资处总经理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黔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黔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向锐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后研究员、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四川大学商学院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四川省管理会计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四川省金融学会金融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财政局决策咨询专家智库专家;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监事。
  向锐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向锐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向锐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剑先生,1973年生,美国国籍,管理科学博士。曾任MSCI公司亚太区高级顾问;美国安富金融工程集团董事总经理;美国联邦房贷公司风险及建模总监;美国国民房贷协会风险管理总监。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特聘实践教授;成都复旦西部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成都信风嘉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陈剑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政伟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数学地质)、地质学博士后。曾任成都理工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副院长、地质调查研究院院长等职务。现任成都理工大学地理与规划学院教授。
  何政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政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何政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39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
  (2)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分管的领域,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和董事津贴;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原则上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绩效薪酬:以基本薪酬为基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中长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形式。
  五、其他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含税金额,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应当止付、追索或扣回薪酬的情形的,公司有权止付、追索或扣回其已发放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4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9日(周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议案1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上述议案1外的其他议案均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5、议案6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至议案6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王姗姗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002240@cxlithium.com
  邮编:51803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姗姗
  联系部门: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
  邮编:518038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盛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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