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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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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肖红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6月20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并征得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认为肖红星先生、刘锦婵女士、曾红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提名肖红星先生、刘锦婵女士、曾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6月20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并征得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认为陈丽梅女士、施凌先生、张瑾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提名陈丽梅女士、施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1%以上股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公司股东会提名张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丽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即“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5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除议案5以外其余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6年3月28日、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5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4、上述议案8、议案9和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工作日9:00一17:00 2、登记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3)。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6月16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杨清 联系电话:020-82211188-2885 传 真:020-82210929 电子邮箱:stock@delton.com.cn 联系地址: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 22 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510730 5、参加股东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6、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89”,投票简称为“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例如: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本次股东会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3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6月20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红星先生、刘锦婵女士、曾红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丽梅女士、施凌先生、张瑾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瑾女士系由持股1%以上股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且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同意。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的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丽梅女士、施凌先生、张瑾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陈丽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肖红星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专业,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1992年3月任职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后与妻子刘锦婵自主创业,先后设立并经营东莞市道滘广华电子材料经营部、东莞市道滘广华电路板辅助材料厂、东莞市盛华电路板辅助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广华化工有限公司、东莞秀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从事电子化学品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司;2010年3月设立湖北优尼科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液晶面板的薄化和抛光等加工服务。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红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州臻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蕴投资”)、深圳广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财投资”)、深圳广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生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76,738,257股。肖红星先生与公司董事刘锦婵女士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臻蕴投资99.90%、0.10%的股权;肖红星先生为广生投资、广财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分别持有广生投资、广财投资10%的出资份额;刘锦婵女士为广生投资、广财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广生投资、广财投资26.01%、51.04%的出资份额;除此之外,肖红星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锦婵女士,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惠州教育学院,英文专业,大专学历。1988年3月至1992年12月任职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后与丈夫肖红星自主创业,先后设立并经营东莞市道滘广华电子材料经营部、东莞市道滘广华电路板辅助材料厂、东莞市盛华电路板辅助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广华化工有限公司、东莞秀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从事电子化学品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司。2013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锦婵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州臻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广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广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2,386,006股,公司董事长肖红星先生与刘锦婵女士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臻蕴投资99.90%、0.10%的股权;肖红星先生为广生投资、广财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分别持有广生投资、广财投资10%的出资份额;刘锦婵女士为广生投资、广财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广生投资、广财投资26.01%、51.04%的出资份额。除此之外,刘锦婵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曾红女士,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技术分会全国印制电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广东省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及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副理事长。1988年7月至2013年2月,历任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品质经理、副厂长、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瑞昌广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谐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8,832,444股;曾红女士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杨清先生为姐弟关系,曾红女士为广谐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广谐投资66.67%的出资份额。除此之外,曾红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丽梅女士,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广州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广州市明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0年3月至2000年6月),广州市知力税务师事务所企业税务审核员(2000年6月至2000年12月),广东金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长(2000年12月至2005年12月),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2017年5月),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20年6月),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6年3月)。现任广州市新东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施凌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汉族,博士学历。毕业于加州理工学院,控制与动力系统专业。2002年获香港科技大学电子与电机工程学士学位(数学辅修)。历任香港科技大学电子及计算机工程系助理教授(2008年10月至2014年6月)、副教授(2014年7月至2020年6月)、教授(2020年7月至今),香港科技大学机器人研究所副所长(2017年2月至2021年11月),香港科技大学太空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6月至今),香港科技大学郑家纯机器人研究院院长(2026年1月至今),主要研究方向为信息物理系统、传感器融合与信号处理、强化学习、人工智能及网络化控制系统。2023年当选IEEE Fellow,2024年当选香港青年科学院院士并获陈翰馥奖。现任宏宇创新有限公司董事,知远创新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平天创新(池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事务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瑾女士,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工商经济进修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3年3月至2015年3月历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2017年1月至2026年3月历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顾问兼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2006年3月至2026年1月,任上海纯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2023年8月,任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2024年9月,任深圳市精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5年5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5年6月任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顾问、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监事、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顾问、上海广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颖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敢林,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万泰生物(603392)、优利德(68862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庆涛,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明微电子(688699)、广合科技(001389)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殷李峰,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伟时电子、德龙激光、和顺石油、华翔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敢林、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庆涛、项目质量复核人殷李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是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向境内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2025年度向境外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综上,公司2025年度向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30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40万元(含税),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广合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广合”)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39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3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4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7,289,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30,482.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3,458,517.31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09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黄石广合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具体情况 (一)向黄石广合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黄石广合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广合电路多高层精密线路板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广合。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00万元对黄石广合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黄石广合的注册资本将从78,000万元增加至87,600万元,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注:2025年数据已纳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202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黄石广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黄石广合、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有关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黄石广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6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广合增资。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4.11(c)条及第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为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20ZT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的申报会计师;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3月20日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挂牌上市,且2025年度审计工作已完成,安永香港的工作内容已全部完成,其聘任期相应结束。 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拟续聘的境内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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