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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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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2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经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编制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说明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编制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为确保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析和讨论并编制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编制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及《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3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为顺利推进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同意公司聘任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24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发行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25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30.0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92元,共计募集资金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210078801300002219。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账户终止使用并注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169.89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中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注2:注销日期为2023年7月7日。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1期实现效益的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收回的金额为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可转让,可提前赎回。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309.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09.5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余额为9,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原因主要系根据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进度尚未使用完毕,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有序使用剩余前次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二)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32.89万元,少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50,418.78万元,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封测行业产能情况和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公司关键战略路径的发展规划,对芯片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取消。 (四)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子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间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即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37,000.00万元调整为43,648.99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20,000.00万元调整为13,351.01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26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2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0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本次发行后的完成时间为准); 3、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66,843,548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次测算的估计,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 5、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01.4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973.40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较2025年度按照减少10%亏损、持平、增加10%亏损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仍处于亏损状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及上表假设基础进行测算,增发股份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公司报告期内仍处于亏损状态,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增发股份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未来若公司逐步实现盈利,增发股份依然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并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蓬勃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支撑公司长期发展,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技术储备 公司在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具备深厚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逐步将研发投入转化为实际的经营成果,并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5G发展周期与国产替代的大背景下,公司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前瞻性的技术研发,持续加强以射频功率放大器为核心的完整射频前端解决方案布局。 2、人才储备 截至2025年底,公司现有研发人员150人,占员工总数61.48%,核心成员平均从业经验较长,技术范围覆盖芯片设计能力和集成化模组设计能力等方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行业经验,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与用户需求,为公司的发展方向提供指导。凭借优秀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公司吸引了诸多人才加盟。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制定完善的内部培训计划,设置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实施完善的股权激励计划,打造浓厚的工程师文化,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与创新的平台。 3、市场资源储备 公司的射频前端模组产品已经在三星、vivo、小米、OPPO、荣耀等国内外头部智能手机机型中大规模量产,并进入华勤通讯和龙旗科技等一线移动终端设备ODM厂商,拥有优质的客户结构和客户基础。头部客户采用公司的产品具备良好的示范效应,为公司进入更多的头部客户奠定基础。2024年以来,公司成功导入三星自研的供应链体系,新一代小尺寸、高功率的MMMB PA模组以及5G UHB频段L-PAMiF模组均在三星自研智能手机出货,为深化大客户合作奠定了基础。 公司积极布局物联网领域,公司5G全频段产品已在广和通、日海智能等头部无线通信模块厂商规模量产,推动5G在物联网领域的规模应用。公司与头部无线通信模块厂商进行深度合作,成功开发出适用于5G通信模块需求的小尺寸、低成本、高性能的产品,未来将在5GRedCap、车载等领域继续合作,共同制定并推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方案。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新一代移动通信射频前端模组研发项目、面向新兴应用场景的通信模组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制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2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礼华粤”)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与安礼华粤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礼华粤成立于2022年10月10日。安礼华粤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C1EHGG5X;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3房-1;执行事务合伙人:龚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礼华粤从业人员706人,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2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人。 2025年度,安礼华粤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6,373.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3,166.9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588.33万元。 2025年度,安礼华粤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 2025年度,安礼华粤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671.2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安礼华粤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礼华粤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及纪律处分0次的情况。 (二) 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安礼华粤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其协商确定。 二、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礼华粤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安礼华粤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安礼华粤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30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565号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 至2026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5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时间 2026年6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565号11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565号11层会议室 联系电话:020-82258480 传真:020-82258993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db@smartermicro.com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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