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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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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电子通讯(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会议的有董事谢文彬、董事万荣杰、独立董事邓延昌、独立董事梁融、独立董事肖世练,共5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邓延昌先生自2020年1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梁融先生自2020年5月2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连任期限均已满六年。邓延昌先生和梁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全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邓延昌先生、梁融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斌先生、梁智锐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韩桃子(主任委员)、熊斌、丁晨
  审计委员会:肖世练(主任委员)、熊斌、韩桃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智锐(主任委员)、肖世练、万荣杰
  提名委员会:熊斌(主任委员)、梁智锐、韩桃子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熊斌、梁智锐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钟情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续聘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6月12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1-4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提名委员会决议;
  3. 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梁智锐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梁智锐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熊斌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熊斌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梁智锐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熊斌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17层0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本次股东会应选举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17层008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6年6月11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17层008号。(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邮编:523073;电话:0769-22088897;邮件:stock@sz002141.com。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769-22088897 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17层008号
  5.注意事项
  (1)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1”,投票简称为“贤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3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邓延昌先生自2020年1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梁融先生自2020年5月2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连任期限均已满六年。邓延昌先生和梁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全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邓延昌先生、梁融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应当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邓延昌先生、梁融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邓延昌先生、梁融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邓延昌先生和梁融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拟选举熊斌先生(简历见附件)、梁智锐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熊斌先生、梁智锐先生已分别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调整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韩桃子(主任委员)、熊斌、丁晨
  审计委员会:肖世练(主任委员)、熊斌、韩桃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智锐(主任委员)、肖世练、万荣杰
  提名委员会:熊斌(主任委员)、梁智锐、韩桃子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熊斌、梁智锐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斌先生: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优品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臣天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5月至今任湖南世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2025年9月任珠海横琴湾区零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中圣科技(江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任中旗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广东方华兴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5年12月至今担任广州致勤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6年3月至今担任广州合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熊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梁智锐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百味佳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年12月至今任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制度理论与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城市更新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截止本公告日,梁智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钟情思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钟情思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钟情思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69-22088897
  办公传真: 0769-22088870
  电子邮箱:stock@sz002141.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17层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6日
  附件:钟情思女士简历
  钟情思,女,199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4年5月至2025年4月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25年7月至2025年11月于广州科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兼董事会秘书;2025年12月加入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情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深所”)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广深所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广深所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广深所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31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502
  首席合伙人:陈叔军
  历史沿革:广深所改制于1982年11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82〕192号”文件同意设立的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1997年12月31日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注协字〔1997〕141号”文件批复改制设立,1998年1月22日获得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编号为44030005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2年2月7日,通过了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深所拥有合伙人3名、注册会计师1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8人。广深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51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2万元。2025年广深所为2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广深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广深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裴来霞,1981年2月出生,200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裴来霞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裴来霞女士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份,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五份,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二份。
  (2)拟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叔军,1968年3月出生,199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陈叔军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陈叔军先生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份、签署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一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程程,1985年8月出生,202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李程程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
  3.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独立性
  广深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2026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广深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广深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广深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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