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定期存款、协定存款 ●投资金额:银行定期存款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万元、协定存款金额以募集资金实际存放情况为准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购买的银行定期存款系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万元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购买了银行定期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赎回本金28,000.00万元理财产品并收到理财收益1,821,944.44元。前述理财收益已存放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乐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产品情况如下: ■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注:上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进行统计。 (四)投资方式 1、银行定期存款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万元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购买了银行定期存款,产品期限1年,产品到期日为2027年5月25日,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三、协定存款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署了《单位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在九江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双方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署《单位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为:227029200000010256,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2、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任何一方拟续签合同,必须于合同到期15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续签协议。 3、乙方按季对协定存款账户中的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进行结息,合同到期日/合同解除日当日不计息。 4、乙方对签约账户内存款进行分层计息。 (1)基本存款额度(含)以内的存款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率为乙方挂牌公告的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利率。 (2)超出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即协定存款金额)按人民币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利率为0.65%。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购买的银行定期存款系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与此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