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编号:临2026-016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贾庆文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6月16日14:30时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17)。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编号:临2026-015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15:00-16:00 ●网络参与地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至6月4日(星期四)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lsfrd600223@163.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6年6月5日(星期五)15:00-16:00举行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15:00-16:00 (二)网络参与地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贾庆文先生,独立董事宿玉海先生,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高春明先生,财务总监许百强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窦茜茜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6年6月5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至6月4日(星期四)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lsfrd600223@163.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66699999 联系邮箱:lsfrd600223@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公告编号:2026-017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6日 至2026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均刊登在2026年4月3日、2026年5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2026年6月15日16:00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699999 联系传真:0531-66697128 电子邮箱:lsfrd600223@163.com 联 系 人:代玮玉、贾绪燕 邮 编:250101 (二)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备查文件 1.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