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15人; 2、董事会秘书刘金祥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韩群亮先生、杨国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卢钢、刘天意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