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弘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和实业”)、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和医疗”)、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医疗”)、林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965,3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2.60%。林弘远本次解除质押11,013,700股,占林弘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养和实业、谊和医疗、同辉医疗、林弘立所持公司股份的9.03%,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本次股票解除质押后,林弘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养和实业、谊和医疗、同辉医疗、林弘立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2,612,083股,占林弘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养和实业、谊和医疗、同辉医疗、林弘立所持公司股份的34.94%,占公司总股本的11.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弘远《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获悉林弘远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11,013,700股股票解除质押,并完成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林弘远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林弘远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