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5月26日起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下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18.cn、95357)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6日 鹏华中证港股通信息技术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港股通信息技术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通信息技术ETF鹏华;基金代码:15918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5月25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27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1462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5月26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