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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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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4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长许仁硕、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购买模具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位于北京、重庆、长春、兰州、昆山的子公司拟向广东国珠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一道注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的模具合计596万元;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交易前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同类型购买模具的金额约为1030.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拟购买模具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西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小微担保”)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西安小微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将与西安小微担保签署《保证反担保合同》。 公司与西安小微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反担保事项涉及的贷款额度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之内,故本次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46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购买模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北京、重庆、长春、兰州、昆山的子公司拟向广东国珠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一道注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的模具合计596万元;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交易前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同类型购买模具的金额约为1030.2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1、企业名称:广东国珠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 广东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黄花湖工业区大埔国珠塑胶有限公司内厂房 4、法定代表人:蔡天峰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21MA558DWR42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一般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8、主要股东: ■ 9、广东国珠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信用情况: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东国珠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交易对方 1、企业名称:广州一道注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19号自编1栋三楼 4、法定代表人:辛影 5、注册资本:7087.6312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81216081C 7、经营范围: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机械技术开发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气设备修理。 8、主要股东: ■ 9、广州一道注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信用情况: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州一道注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拟购买设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数套瓶胚模具,用于生产PET瓶胚,合同总价款人民币596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购买模具事项是为了满足生产所需、丰富产品类型,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保持公司子公司的正常生产、提升市场竞争力,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该事项存在可能因为市场竞争的原因导致不达预期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4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 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饮料”)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西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小微担保”)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西安小微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将与西安小微担保签署《保证反担保合同》。 公司与西安小微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反担保事项涉及的贷款额度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之内,故本次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8月11日 3、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与泾干二街十字东北角 4、法定代表人:韩惠明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陕西饮料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9、被担保人陕西饮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5月30日 3、住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216号曲江国际大厦1幢1单元12001室 4、法定代表人:杨建凯 5、注册资本:1205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比0.41%;西安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比99.59%。 8、西安小微担保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贷款合同 1、授信额度:1,000万元; 2、借款用途:经营周转; 3、贷款期限:1年; 4、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二)委托担保合同 1、西安小微担保为该贷款提供8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单笔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费用:陕西饮料在放款前一次性向西安小微担保支付担保费人民币捌万元整。 (三)反担保合同 1、公司向西安小微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西安小微担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款项;西安小微担保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等。 2、反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发生代偿时,自西安小微担保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代偿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三年。《委托保证合同》中所涉的担保费、逾期保费、利息、罚息、其他费用,自《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陕西饮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36.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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