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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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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6-2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6人,代表股份630,247,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5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12,70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8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1人,代表股份17,540,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7%。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审议《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69,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4%;反对3,556,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3%;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1,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10%;反对3,556,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86%;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4%。
  审议通过。
  提案2.00 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4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1%;反对3,57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6%;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01,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48%;反对3,57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848%;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4%。
  审议通过。
  提案3.00 审议《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59,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8%;反对3,558,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弃权1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1,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951%;反对3,558,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809%;弃权1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0%。
  审议通过。
  提案4.00 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64,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6%;反对3,558,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7,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36%;反对3,558,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809%;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5%。
  审议通过。
  提案5.00 审议《关于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3,523,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31%;反对6,60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9%;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6,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350%;反对6,60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68%;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审议通过。
  提案6.00 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29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2%;反对3,836,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8%;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43,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974%;反对3,836,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345%;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审议通过。
  提案7.00 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05,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69%;反对11,620,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8%;弃权1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8,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028%;反对11,620,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179%;弃权1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3%。
  审议通过。
  提案8.00 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154,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13%;反对11,97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8%;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31%;反对11,97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888%;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9.00 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48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7%;反对3,644,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36,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711%;反对3,644,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08%;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审议通过。
  提案10.00 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44,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4%;反对3,583,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96,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107%;反对3,583,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11%;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审议通过。
  提案11.00 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23,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1%;反对3,599,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1%;弃权1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6,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968%;反对3,599,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88%;弃权1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4%。
  审议通过。
  提案12.00 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167,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5%;反对3,916,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4%;弃权1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19,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033%;反对3,916,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89%;弃权1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9%。
  审议通过。
  提案13.00 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142,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6%;反对3,920,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1%;弃权1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5,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667%;反对3,920,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026%;弃权1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7%。
  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颖漩、林珊羽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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