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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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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6-025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6年6月8日
  一、原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日
  3.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
  二、股东会延期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6年6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因统筹安排、协调现场出席需要,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延期至2026年6月8日召开。除召开日期变更外,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均保持不变。
  三、延期后的股东会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8日 14点30分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8日
  至2026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6年5月19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振宇
  联系电话:025-85771179
  传真:025-85771171
  电子邮箱:irm@vazyme.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红枫科技园科创路D2栋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6-024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50元,每股转增0.30股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97,734,544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32,811股后的股份397,501,733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8,750,866.50元(含税),转增119,250,52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16,985,064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97,501,733×0.50)÷397,734,544≈0.4997元/股。
  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总股本=(397,501,733×0.30)÷397,734,544≈0.2998。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4997)÷(1+0.2998)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0元。
  (5)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来源为公司股本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涉及扣税情形。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516,985,064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03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有关问题: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771179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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