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6-04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8名,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徐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周锡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锡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锡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关于选举周锡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步作出调整,选举周锡太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锡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锡太,男,1964年10月生,法学学士,曾任广州中医学院助教、广东省委党校助教,广东省委第八办公室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广东省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广东省证监会主任科员、监察部副部长,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监察部副部长、稽查处副处长、稽查一处处长,中国证监会法律部调研员、诉讼复议处处长,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党委书记、专员,华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拟任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锡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6-039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5月22 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刘志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志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刘志华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志华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任何其他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并已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做好离职交接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志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志华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6-04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 至202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和2026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7、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 1、2 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适用)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6、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刘通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71号2811A室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liutong@chengda.com.cn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