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6-017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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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5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夏园强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144,549,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759%。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和股东代理234人,代表股份6,395,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3%。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0,527,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3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人,代表股份4,021,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9%。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3,221,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0%;反对1,11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4%;弃权2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 2、《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3,22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4%;反对1,10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2%;弃权2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3,492,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2%;反对958,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1%;弃权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338,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805%;反对958,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86%;弃权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9%。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460,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7%;反对881,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6%;弃权2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306,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728%;反对881,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94%;弃权2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78%。 5、《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24,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1%;反对1,230,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4%;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69,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757%;反对1,230,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34%;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8%。 6、《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 2025 年度董事浮动薪酬的议案》 其中,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许泓先生持股76,850,924股,郭孟榕先生持有59,391,380股。 表决结果:同意6,965,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07%;反对1,156,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62%;弃权1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53,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24%;反对1,156,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69%;弃权1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07%。 7、《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17,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8%;反对1,11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1%;弃权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63,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88%;反对1,11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68%;弃权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4%。 8、《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19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17%;反对1,28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4%;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3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10%;反对1,28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35%;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207,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83%;反对3,32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3%;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5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493%;反对3,32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161%;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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