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5月21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1、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4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大悦城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大悦城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大悦城消费REIT”,基金代码:180603)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5月26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夏大悦城消费REIT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货币市场 基金场外基金份额在联储证券恢复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沟通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货币市场基金场外基金份额自2026年5月25日起在联储证券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货币市场基金场外基金份额 ■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联储证券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联储证券的有关规定。联储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联储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6006; 联储证券网站:http://www.lczq.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