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3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二个 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未达成的议案》,现将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简述 1、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持股计划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或处理与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3、2024年4月12日,持股计划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设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日常监督管理机构,选举沈国英女士(主任)、郭粟女士、缪锡雷先生为管理委员会委员,并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4、2024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048,59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0.5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5、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达成的议案》,根据公司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已达成。 6、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未达成的议案》,根据公司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未达成。 二、第二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达成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持股计划权益分三期分配,分配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分配的持股计划权益比例分别为60%、20%、20%。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期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 ■ 注:(1)“智能配用电扣非净利润”指: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智能配用电相关业务的扣非净利润(不含甬能公司及对联营企业鄞州银行、通商银行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其中,智能配用电相关业务包括公司现有智能配用电业务及未来新拓展的智能配用电相关业务。 (2)指标对应系数四舍五入后精确到个位。 2025年度,公司智能配用电扣非净利润为9.87亿元,公司层面第二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未达成。 三、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考核期归属后的后续安排 鉴于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未达成,则第二个归属考核期对应权益不得归属给持有人,后续由公司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 公司拟以员工出资成本价格回购持股计划账户中所涉及第二个归属考核期对应权益,并办理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4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注:表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年度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并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奥克斯智能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邮储银行向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35,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6年5月22日起至2029年5月21日止。 奥克斯智能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承兑、保函、信用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96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52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2025年度末,奥克斯智能科技资产负债率为75.96%,该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区支行 保证担保的债权:本合同主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5月22日起至2029年5月21日。上述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50000000.00,大写叁亿伍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本合同所设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目前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0,000万元,即为公司已批准的年度担保预计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2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10,555.8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97%。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外担保授权总额范围之内。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38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国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未达成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指标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9)。 公司董事沈国英女士、程志浩先生、郭粟女士、吕萌女士为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沈国英、程志浩、郭粟、吕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反贿赂及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反贿赂及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