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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33 |
|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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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张家港市金港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5.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华兴长城能源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6.公司所属控股公司沙洲新能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7.公司所属控股公司沙洲新能源公司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申请办理。2026年5月22日,公司董事长批准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 (二)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 (三)华兴长城能源基本情况 ■ (四)沙洲新能源公司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5.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华兴长城能源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6.公司所属控股公司沙洲新能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7.公司所属控股公司沙洲新能源公司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本次担保合理性 上述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对应担保为公司与所属公司、所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相关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抵(质)押累计金额为2,447,424.90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114,764.05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抵(质)押累计金额为691,366.45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抵(质)押累计金额为355,636.39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2,466.61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13,19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28%、总资产的22.02%,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及抵(质)押总金额为1,806,13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58%、总资产的16.25%;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2,466.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总资产的0.65%,前述担保及抵(质)押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六、公告附件 1.董事长批准文件; 2.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华兴长城能源、沙洲新能源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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