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拟通过向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公司”)所有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7次审议会议公告》,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6年第7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相应批准、核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