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北京昆泰嘉华酒店三层7号会议室 (三)出席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2026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2026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以下合称为“本次股东会”)由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柏志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3位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副总经理张从邦先生、总会计师程中义先生、董事会秘书柯越华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25 年年度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最高限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年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年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2026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2026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注:上表中的比例均指中小投资者(或其授权代理人)同意/反对/弃权的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即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的比例。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中的第7项议案、第8项议案、第9项议案、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2026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和2026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中所有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李北一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