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暂无将库存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决定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291,400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3,137,742股减少至323,846,342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3,313.7742万元减少至人民币32,384.6342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邹哲遂 刘文佳 4、联系电话:0731-89935187 5、传真:0731-89935152 6、邮箱:kemen@kemen.net.cn 7、邮政编码:410116 8、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说明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