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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2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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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7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475,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4,318,815股变更为383,843,815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84,318,815元变更为383,843,815元。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沙公路188号 (二)申报时间:2026年5月23日起45天内(09: 30-11:30;14:30-16: 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四)联系电话:0574-88178818 (五)邮箱:mksw@nbmksw.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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