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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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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42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以下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4,150,26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9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假设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2026年4月30日(不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11.17元/股,在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的情况下,发行股数预计为358,102,059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或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在测算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预案公告日总股本3,013,834,212股,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5、假设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2025年的基础上按照-10%(下降10%)、0%(持平)和10%(上涨10%)的业绩变动幅度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除净利润、现金分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13,834,212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0,691,710.60元(含税)。假设最终实际现金分红金额与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且于2026年6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及实际实施完成时间为准;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测算情况如下所示: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释放全部利润,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因此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公司在本次发行对本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对2026年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具体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核岛及其配套BOP土建工程”、“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核岛及其配套土建及安装工程”和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在核电工程建设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经营业绩,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能力,优化公司未来的产业布局和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规模庞大、实践经验丰富、技术能力高超、创新能力一流的高素质的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和数量众多的专业技术工人队伍,成熟的产业队伍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公司始终深入贯彻人才强企战略,坚持人力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机制优先创新,系统提升人才引进质量,全面深化人才自主培养,着力打造核电建造领域人才高地,培育人才竞争优势,构建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项目管理人才的多级人才体系和资源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技术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为核电工程建设项目,公司是我国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历史最久、规模最大、专业一体化程度最高的企业,具备华龙一号、AP1000、CAP1000、EPR、VVER等各种堆型、各种规格的核电建造技术与能力。自1985年承建秦山核电以来,公司是全球唯一一家连续41年不间断从事核电建造的领先企业,公司核电工程业务经验、技术能力及人员配置充足,可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三)市场储备 在本次募投项目所处的核电工程方面,公司持续巩固核电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业领先优势,筑牢核电工程建设国家队、主力军的核心能力根基。“大后方、小前方”智能建造新模式快速落地,模块化施工比例稳步提升,施工效率与建造品质同步提升;联动产业链上下游各方推动核电项目设计建造一体化,打造核电建设新范式;持续加强核电全厂址工程建设能力,统筹核电建设、核设施检维修、核设施退役等重点业务;核电定额总站高效运作,发布核电工程2025年版核岛预算定额和常规岛预算定额,并进入推广应用阶段。同时,公司围绕核能综合利用、天然铀、核燃料、核环保、核技术应用等重点领域,拓展工程建造业务,培育新的增长点。 综上,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经营多年,拥有充足的人员、技术和市场储备,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以及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效益提供了充分保障。 六、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根据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研究,项目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加强成本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业绩。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会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未来市场的开拓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更加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中国核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中国核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九、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43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相关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 公司已出具《中国核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 2. 就本公司/本人所知,报告期内中国核建不存在国发[2010]10号文、国办发[2013]17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禁止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国土部门、住建部门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3. 如因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中国核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39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卫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6-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6-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房地产企业合规性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相关事项的承诺的公告》(2026-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披露股东会通知,会议召开时间等详见股东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4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者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44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XX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X年XX月XX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11 202X年1月1日至202X年12月31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元列示)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41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建”、“本公司”、“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之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了本公司于2022年12月募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2967号《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71,639,466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08,566,395.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392,822.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7,173,572.9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6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予以公告。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宜昌市港窑路夷陵区段道路工程PPP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6年处于运营起步初期,故尚未实现经营效益。 注2:德州市东部医疗中心EPC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毛利率为10%,超过承诺毛利率(承诺效益)8.52%。 注3: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三期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毛利率为11.25%,超过承诺毛利率(承诺效益)8.00%。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未用于其他用途。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八、其他 无。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45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公司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本次认购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认购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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