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层级减少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将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资运营公司”)持有的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集团”)90%股权、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能控股集团”)90%股权划转至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 2.华新燃气集团和晋能控股集团已于近日就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股东、行使托管职责的关联股东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层级减少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华新燃气集团转来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相关企业国有股权划转至省国资委的通知》(晋国资产权〔2025〕75号),根据文件要求,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山西国资运营公司所持有的华新燃气集团90%股权、晋能控股集团90%股权划转至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层级减少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本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华新燃气集团和晋能控股集团已就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划转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本次划转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三、本次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层级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股东、行使托管职责的关联股东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