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伟(身份证号:1201031971******10): 因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相关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处以25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2026〕8号)。请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指定地址领取前述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22-23132262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61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天津证监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