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清越 公告编号:2026-040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5月1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必要查证,现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并于2026年4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5月1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对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1天,4月30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5月1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清越 公告编号:2026-042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2.6条,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将依法依规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清越 公告编号:2026-041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的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1,631,343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2.本公告中比例若出现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毕晨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4、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诗梦、肖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