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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5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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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19日,本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若本行总股本存在变动,本行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行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以本行现有总股本2,461,392,789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95,367,134.68元(含税),预计转增 246,139,278 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总股本将从2,461,392,789 股增加至 2,707,532,067 股,具体以中登结算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行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 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行总股本为2,461,392,78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07,532,06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行所转增股份于 2026年5月29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行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5月2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根据本行最新总股本情况,编制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根据本行最新总股本情况,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707,532,067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569元。 九、咨询机构: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晶晶 咨询电话:0510-86851978 传真电话:0510-86805815 十、备查文件 1、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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