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和其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科技”)因经营周转需要,拟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预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担保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华东电子和华东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发生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保证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3、债务人: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及保证额度有效期:人民币1,000万元整。2026年4月13日至2029年4月13日。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为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保证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3、债务人: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及保证额度有效期:人民币1,000万元整。2026年4月13日至2029年4月13日。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5,973万元(该金额不含本金之外的其他衍生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4,6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4%。 五、备查文件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