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1,020,000,074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510,000,037.00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0,000,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将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完成之后,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回购价格调整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综合管理部(证券) 咨询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园区东区9号 咨询联系人:修志新 咨询电话:0314-212818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