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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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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龙韵 公告编号:临2026-044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5月21日,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蓝艺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蓝艺群先生简历见附件。 蓝艺群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截至目前,蓝艺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蓝艺群先生简历 蓝艺群,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2012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漳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分公司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国际品牌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龙韵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张江微电子港6号楼青奢共享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 至2026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段佩璋、方小琴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 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 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人:孙贤龙 5、联系电话:021-58823977 电子邮箱:longyuntzz@obm.com.cn 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楼 邮编:200120 六、其他事项 1、为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并全程保持必要的 座次距离。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龙韵 公告编号:临2026-046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25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时的业绩承诺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收购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辰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辰月”)。同日,公司与上海辰月原股东徐州和恒信息技术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徐州和恒”)、湖州树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树彤”)及上海辰月以及徐州和恒有限合伙人段佩璋、普通合伙人段泽坤,湖州树彤普通合伙人李龙波、有限合伙人顾明,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上海辰月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070 万元、1,660 万元、2,070 万元,承诺期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总和为 4,800 万元。承诺期内,若上海辰月截至期末累积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则承诺方对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相应补偿。 (二)业绩承诺方案调整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上海辰月原股东徐州和恒、湖州树彤及上海辰月以及段佩璋、段泽坤、李龙波、顾明,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如下: 原承诺期“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变更为“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 年度、 2026 年”,2022 年度不再进行业绩承诺,原业绩承诺“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070 万元、1,660万元、2,070 万元,承诺期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总和为 4,800 万元”,变更为“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660 万元、2,070 万元、2,580 万元、2,770 万元,承诺期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总和为 9,080万元”,同时,相应调整业绩补偿计算方式,2023 年、2024 年、2025 年、2026年各会计年度结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之鉴证报告》之后,若实际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则触发业绩补偿条款,以变更后的股权收购交易补偿公式为原则进行业绩补偿。 (三)业绩补偿公式 1、如标的公司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中任一年度期末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90%,则需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否则,无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末承诺的净利润-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末实现的净利润)÷标的公司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乙方已收到的交易对价款-累计已补偿金额 2、如标的公司截至 2026 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但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50%的,丁方将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应当补偿的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2026 年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 2026 年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标的公司截至 2026 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标的公司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之交易价格(即 20,000 万元)-累计已补偿金额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辰月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 07342号审计报告。经审计,上海辰月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003.49 万元,完成率为77.65%,2025 年未完成承诺业绩。按照《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由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的补偿金额为 1,059.33 万元。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为现金1,059.33万元。至此,业绩承诺方2025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的业绩补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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