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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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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情形,全部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友武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9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6,987,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032%。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7,972,6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8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015,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9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1,94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767,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7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涉及逐项表决的提案,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曾旭钊先生(所持股份数量10,000股)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六)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年度股东会议案2、4、5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溢彬、钟涵思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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