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石平湘、石思慧、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为截至2026年5月15日的持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2、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华特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5月20日,“华特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3,260,618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3,255,72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相应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以截至2026年5月20日公司总股本123,255,722股为基数测算。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