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晓南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0人,董事华晓东因公出差未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张京红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操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5、6、7、8;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2及议案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除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都伟、姚腾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