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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6-02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科大讯飞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59人,代表股份734,895,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309,766,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7人,代表股份425,129,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84%。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2,58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1%;反对2,01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弃权3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2,921,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3%;反对1,791,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8%;弃权1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230,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11%;反对1,791,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0%;弃权1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67,86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2%;反对1,93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5%;弃权198,4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06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27%;反对1,93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0%;弃权198,4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刘庆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吴晓如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段大为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于继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股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 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264,153,739股(包括本议案关联股东吴晓如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等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段大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8,000股、于继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8,368股。 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包括本议案关联股东吴晓如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等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段大为先生、于继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6,59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35%;反对1,801,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8%;弃权218,6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85,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1%;反对1,801,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1%;弃权218,6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65%股权,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31,800,495股;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为64,059,037股;刘庆峰先生为羚羊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元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间接控制合肥智能语音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刘庆峰先生的兄弟刘庆升先生担任安徽淘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264,153,739股(含本议案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聂小林为北京京师讯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为4,895,300股;公司副总裁于继栋先生担任羚羊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飞元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28,368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含本议案关联股东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于继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1,820,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6%;反对2,78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7%;弃权292,0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130,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1%;反对2,78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3%;弃权292,0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6%。 6、审议通过《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9,230,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76%;反对25,457,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40%;弃权2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40,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56%;反对25,457,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70%;弃权2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4%。 7、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90,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2%;反对1,72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2%;弃权276,8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20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3%;反对1,72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5%;弃权276,8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2%。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317,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49%;反对6,378,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9%;弃权199,9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62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84%;反对6,378,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6%;弃权199,9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1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8%;反对1,90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7%;弃权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24,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4%;反对1,90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4%;弃权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盛建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6-02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周佳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一致。职工代表董事周佳峰先生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段大为先生,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变更为非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周佳峰先生简历 周佳峰先生,公司销售与区域发展管理委员会执行总裁,2007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21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加入科大讯飞以来,历任科大讯飞总裁助理、京津冀公司总裁、教育事业群副总裁等职务,积累了丰富的跨区域经营、全业务统筹及核心技术产业化落地经验。在社会任职方面,担任国家级教育科研项目负责人、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智能教育专业委员会技术顾问,长期主导推进人工智能核心战略在全国的布局。目前,牵头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已在全国90多个区域成功推广,并数次在世界数字教育大会面向全球分享“AI+教育”最佳实践。周佳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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