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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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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股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3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4年7月24日,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参与认购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司拟认购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芃科技”、“目标公司”)发行股份中不超过900万股的股份,认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400.00万元,认购价格不超过每股人民币6.00元,并与军芃科技签署了《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与军芃科技实际控制人曾军兰签订了《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与认购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进展公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军芃科技股票定向发行的申请予以审查确认,于2024年9月19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2650号),此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军芃科技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军芃科技2025年度经合格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3.06万元,军芃科技实际控制人曾军兰已触发《补充协议一》第6.1.1条第(5)项约定的回购情形。为协助改善军芃科技当前经营情况,防范公司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近日与军芃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曾军兰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本协议”),就回购权豁免安排、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中介机构聘任等事宜作出进一步约定。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军芃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曾军兰签订的《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三》的主要内容:
  1. 回购权豁免安排
  为达成回购权豁免安排,曾军兰自愿将其持有的军芃科技1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补偿股份”)补偿给公司,公司无需支付对价。自前述补偿股份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之日起,曾军兰在《补充协议一》第六条项下的回购义务即予豁免,除另有约定外该豁免不可撤销。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补偿股份未能完成过户或可预见无法完成过户,本豁免条款自动失效,公司仍享有《补充协议一》第六条约定的全部权利,有权要求曾军兰履行回购义务。
  2.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改善措施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有权对军芃科技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军芃科技的财务、人事、采购、销售、生产、投资等各项经营决策事项。
  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不时地对曾军兰、军芃科技提出其他书面改善措施,对于公司提出的书面改善建议,军芃科技董事会应尽快予以认真研究和讨论,且应予以采纳并执行,除非军芃科技有证据证明该等建议将损害目标公司利益。
  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曾军兰、军芃科技应保证军芃科技董事会进行重组,董事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有权委派两名董事,曾军兰有权委派三名董事。曾军兰及其一致行动人、军芃科技应通过投赞成票等方式尽力促使公司拟委派的董事人选当选军芃科技董事。
  4.中介机构的遴选
  军芃科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等中介机构提供财务审计、法律顾问、资本运作等相关服务的,相关聘任方案及机构人选须经南矿集团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交军芃科技有权决策机构审议。
  5.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补充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应向南矿集团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他约定
  6.1 本补充协议是《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未约定内容,以《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约定为准。
  6.2 本补充协议经三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军芃科技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目的是防范公司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对军芃科技经营管理相关改善措施的约定意在协助军芃科技改善经营情况,公司无意且不会对军芃科技形成控制,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整体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条款执行不及预期以及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政策调整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导致军芃科技实际经营情况与预期存在差异。公司将密切关注军芃科技经营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降低相关风险,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后续重要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军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三》。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进展公告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矿集团”)分别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江西南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矿工程”)、江西智矿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智矿”)、江西鑫矿智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矿智维”)、南昌鑫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力耐磨”)向各金融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8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南矿工程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江西智矿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鑫矿智维申请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21,800万元的担保;为鑫力耐磨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鑫矿智维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鑫矿智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敏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7月9日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红湾大道300号研试中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铸造机械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选矿,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9,089.23万元,负债总额54,161.91万元,净资产4,927.3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7,214.90万元,利润总额519.80万元,净利润573.8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7,900.56万元,负债总额53,029.46万元,净资产4,871.10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3,684.38万元,利润总额-139.85万元,净利润-56.22万元。
  9、经查询,鑫矿智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结构及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鑫矿智维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主债务人:江西鑫矿智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种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283.8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483.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59%,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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