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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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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2:30在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江苏软件园2幢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耀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197,572,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2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3,060,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8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34,512,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34,512,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34,512,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5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1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1%;反对3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8%;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5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30%;反对3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7%;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05,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3%;反对36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45,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71%;反对36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提案3.00《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26,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7%;反对3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6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4%;反对3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提案4.00《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26,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7%;反对3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6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4%;反对3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提案5.00《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16,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6%;反对3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5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5%;反对3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7%;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提案6.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193,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0%;反对34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3%;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33,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8%;反对34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3%;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提案7.00《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148,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2%;反对4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88,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6%;反对4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8.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16,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8%;反对34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56,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86%;反对34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5%;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提案9.00《关于2026年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03,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0%;反对34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3%;弃权2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43,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97%;反对34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3%;弃权2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提案10.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26,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34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6%;弃权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66,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9%;反对34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5%;弃权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11.00《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176,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3%;反对38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15,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10%;反对38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1%;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提案12.00《关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774,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5%;反对37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2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7%;反对37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6%;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李刚和王凯两位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1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6,950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6,992,400股减少至476,585,45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476,992,400元变更为人民币476,585,450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继续依法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58375015 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3、其他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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