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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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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20,6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20,64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7日。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1,020,64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2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50.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5人。
  6、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2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5人。
  8、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完成预留授予后剩余的17.58万股已于2025年2月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2月27日,第三个限售期于2026年2月26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12月4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12月3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4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0,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下:
  ■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下:
  ■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考核目标;首次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上述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27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020,64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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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股本结构以2026年5月19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计算,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永吉转债”处于转股期,最终股本变更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解锁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锁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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