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到董事11人,会议出席董事11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商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交控商运公司签署租赁经营关联交易合同,将芳茂山服务区经营权交由交控商运公司承租经营。合同期限自2026年5月25日至2029年5月24日,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74.505万元,其中: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1451.2万元,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2723.83万元;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2723.83万元;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5月24日人民币1075.645万元。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该项决议为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关联/关连董事王颖健先生对该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票。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此项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是在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交易按一般商务或更佳条款进行,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