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向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侯全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订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4,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7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勇、郭梦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