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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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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2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江宇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36,505,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46.504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34,413,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46.281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9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0.2228%。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6,311,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51,1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83%;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5%;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32%。
  公司独立董事涂书田、李肇兴和曾繁英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36,329,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1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32%;反对1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18%;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6,31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1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25%;反对1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30%;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4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6,312,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1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865%;反对1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90%;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4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6,30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反对1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379%;反对1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49%;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7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3,383,000股回避;同意372,920,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1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419%;反对1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71%;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11%。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涂书田、李肇兴和曾繁英向本次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重祥、刘庆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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