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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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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
  至2026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劲松、孙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8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
  00)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5 日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4、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现场办理;或在不晚于 2026年 6 月 8 日 16 时 00 分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fo@yizhongpharma.com 进行出席回复。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检查登记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 79 号
  邮编:201401
  电话:021-37190005
  联系人:证券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劲松先生、孙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英理先生、吕伟先生、翟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仍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时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劲松先生简历
  周劲松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工程学院,获学士学位;1990年9月至1992年,任职新昌制药厂;1992年至1994年,任职于杭州锅炉厂;1995年9月至1998年3月,就读于浙江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获硕士学位。1997年9月至2012年1月,任职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2009年9月创办上海谊众,2011年8月至今担任董事、总经理。作为公司核心创始人,主持开展多项国家及上海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其中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2项,上海市市级科技项目5项,申请并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2013年获上海市奉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滨海贤人一一领军人才”荣誉称号。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任公司总经理。
  周劲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3,590,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9%。周劲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孙菁女士简历
  孙菁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1995年9月至2002年6月,就读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职上海恰尔技术部经理; 2009年10月起,担任上海谊众研发经理;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菁女士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92,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孙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英理先生简历
  吴英理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基础医学院血液系统首席教师。2003年博士毕业于上海血液学研究所,随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病理生理学教研室工作至今。2004年-2006年在法国巴黎圣路易医院从事博士后研究。长期开展白血病的化学生物学研究,近年来尤其关注肿瘤相关蛋白的降解及其调控。在《Blood》、《Nature Communications》、《Signal transduction & targeted therapy》等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SCI论文100余篇,获5项发明专利。先后承担多项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生物,医学,化学部资助的面上、培育项目,3项上海市科委重点基础课题。并作为骨干参与2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高等学校十四五医学规划新形态教材,器官系统整合系列,《血液系统》,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22;教育部基础医学“101计划”核心教材《循环系统》,副主编,2023。
  吴英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英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吕伟先生简历
  吕伟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已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金融研究》、《税务研究》、《审计研究》等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曾获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持人、评议人,教育部基金项目主持人,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访问学者。吕伟先生同时兼任南京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产业发展基金秘书长,江苏省安中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研究院理事长,兼任江苏省卫健委专家顾问。2025荣获南京大学国际医疗与健康管理EMBA 最佳导师奖。并多次荣获 MBA Mpacc等硕士项目教学奖,指导学术研究生、MBA硕士、EMBA硕士多次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论文奖。
  吕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吕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翟浩先生简历
  翟浩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兼职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法系主任,立信税法与会计审计法研究中心主任,翟浩先生先后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事法律教学与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先后在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虑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等单位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翟浩先生曾经担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上海亿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硕士生导师、上海华夏经济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翟浩先生在《上海金融》《太平洋学报》《法律方法》《河北法学》《解放日报》等各类期刊上发表了20余篇金融法类文章,主持并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全国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等课题。
  翟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翟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劲松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劲松先生、孙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3名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1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吴英理先生、吕伟先生、翟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2名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1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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