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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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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2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产品应用领域较前期保持稳定,以家电、通讯及工业控制板块为主,汽车电子、人工智能、储能及低空经济等新兴市场营收占比不超过15%,未来存在市场开拓及高端产品价格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主营产品应用领域较前期保持稳定,以家电、通讯及工业控制板块为主,汽车电子、人工智能、储能及低空经济等新兴市场营收占比不超过15%,未来存在市场开拓及高端产品价格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2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有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64,532,6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77519%)的股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二期”)减持公司股份造成的持股比例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先进制造基金二期持有公司股份64,532,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77519%。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先进制造基金二期持有公司股份57,850,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注:①本文下述部分数据表述时存在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先进制造基金二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先进制造基金二期持有公司股份64,532,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7519%;本次权益变动后,先进制造基金二期持有公司股份57,850,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先进制造基金二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先进制造基金二期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为:本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风华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风华高科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先进制造基金二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上述法定承诺义务。除上述承诺外,先进制造基金二期不存在作出其他特别承诺的情形。
  4.先进制造基金二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减持风华高科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风华高科
  股票代码:00063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1380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创路65号智造大厦D1栋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日期:2026 年5月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风华高科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风华高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来凯医药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来凯医药”、股票代码:2105.HK)6.39%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捷安康(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药捷安康”、股票代码:2617.HK)6.01%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交控科技”、股票代码:688015.SH)3.71%股份,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外一支基金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京津冀基金”)合计持有交控科技5.56%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轩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轩竹生物”、股票代码:2575.HK)4.51%股份,与京津冀基金合计持有轩竹生物18.03%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津冀基金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两支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因素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安排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信息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7519%,具体情况如下:
  ■
  三、相关股份的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不适用。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按照剔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减少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1.220176%。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上述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公章)
  ■
  2026 年5月2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公章)
  ■
  2026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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