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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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被否决议案为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东工业区(东桥镇莲塘村56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凯声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有60人,代表股份57,621,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05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55,84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8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778,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5人,代表股份1,778,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1,778,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5,942,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58%;反对1,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7%;弃权5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7%;反对1,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801%;弃权5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9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947,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55%;反对1,6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5,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55%;反对1,6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942,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58%;反对1,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7%;弃权5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7%;反对1,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801%;弃权5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9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4、未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7%;反对1,6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7%;反对1,6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陈凯声、彭辉波、晋江永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安众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晋江永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数55,842,500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未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942,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58%;反对1,1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81%;弃权5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7%;反对1,1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295%;弃权5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69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942,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58%;反对1,6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7%;反对1,6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8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明文律师、黄馨谊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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