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威领,股票代码:002667)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0日)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0日收盘,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0日)内4次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披露了《更正公告》,经事后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致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有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除上述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威领股份”变更为“*ST威领”,证券代码仍为“002667”,公司股票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
  3.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19 日收到张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张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职务,并不再代行首席财务官职责。辞去以上职务后,张瀑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4.2025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股东温萍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山南锑金拟收购上海领亿和温萍合计持有的公司20,233,7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646%)。本次转让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5.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9、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10、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11、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显著偏离大盘指数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涨跌
  幅,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市场交易风险。
  12、除上述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